桂林住房证明开具
无房证明开具指南
适用场景 适用于购房契税优惠、贷款首套房认定、子女入学、公租房申请等需证明无房产的情形。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未婚者需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
若需包含未成年子女信息,需提供其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办理地点
象山区:万寿巷40号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中心
临桂区:西城大道桂林市政府服务中心2楼A区(可乘85/89/91路公交)
其他区县:户籍所在区县的房管局或政务服务中心
流程与费用
现场取号后到柜台办理,材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费用约15 - 40元,有效期通常为30天,过期需重新开具。
代办要求 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需公证(若为外文需中文译本)。
住房困难证明开具指南
主要用于公租房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等于1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桂林市低收入标准线2倍。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现有住房产权或租赁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
收入证明(单位或社保缴纳记录)
居住证明(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
办理地点
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提交至桂林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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