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补领婚姻登记证指南
补领条件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且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
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需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办理地点
桂林市各区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网上预约
可通过桂林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操作,进入预约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等材料进行预审。
特殊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居民申请办理,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需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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