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2023-2025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办初中录取后不可放弃选择民办初中。具体规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公民同招,不可兼报
学生在报名阶段只能选择公办或民办中的一种类型,且不能同时兼报。若已通过公办初中录取(如地段划片或多校划片),则无法再参与民办初中报名或录取。
录取结果不可更改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初中,一旦被录取,不得放弃或更改录取结果。其他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二、特殊情况处理
民办录取后放弃公办
若学生先被公办初中录取,但后续被民办初中补录成功,可放弃公办学位,但需注意:
公办学位一旦放弃,无法重新注册,需通过民办补录或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补录成功后,公办学位将不再保留。
放弃民办选择公办
若学生被民办初中录取后放弃,需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但不享有学区生资格,且可能被分配到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
三、操作建议
慎重选择报名类型
在报名阶段需明确选择公办或民办,不可临时更改。若希望保留民办机会,应在报名时直接选择民办初中。
关注补录机会
若未被民办录取,可参与后续补录。但补录成功后,公办学位将失效,需确保家庭经济条件能承担民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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