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和教学的活动。就办学主体来讲,可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形式。前者如温州肯恩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有独立校园、独立法人和独立的招生代码,和中国公立大学一样纳入国家计划招生;后者是中国高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某个教育项目,采取“2+2”“2+1”“3+1”等方式,即在国内高校读一段、再到国外高校读一段,学生毕业可获得的证书请以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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