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费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规定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 。
若因学校原因(如虚假宣传、无法提供教学服务)导致退学,需退还全部费用 。
广西/桂林地方性政策
开学前退费:报到注册前或课程开始前退学,应退还全部学费 。
开学后退费(以学期制为例):
课程开始后1个月内退学:退还本学期学费的 80%以上 ;
1-2个月内退学:退还 60%以上 ;
超过2个月:原则上不退学费 。
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参军等):凭证明可按实际在校时间退费,剩余费用按月核算(学年按10个月计算) 。
合同约定优先
若学校招生简章或合同中明确退费规则(如分期扣款比例),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则以合同为准 。但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退费”格式条款无效 。
二、拒绝退费的合法处理方式
若学校拒不退费,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协商优先
提供退学原因证明(如家庭变故、疾病等),与学校协商退费比例 。
行政投诉
向桂林市教育局或广西教育厅投诉,要求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地方退费管理办法处理 。
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
若涉及虚假宣传、强制收费,可向消协(12315)或市场监管局举报 。
司法途径
起诉学校:若格式条款侵害权益(如“一律不退费”),可主张条款无效并要求退费(参考桂林驾校退费胜诉案例 )。
三、注意事项
退费凭证:保留缴费票据、合同、退学申请书面记录等 。
时效性:退费需在提出退学后及时办理,拖延可能影响退费比例 。
例外情形不退费:
学生因违法违纪被开除 ;
超过退费时限(通常开学2个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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